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(试行)》

作者:Admin 日期:2020-03-17 点击:11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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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我国国家地表水监测采购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,为充分发挥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作用,建立地表水手工、自动监测结果相结合的水质监测评价体系,客观反映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,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《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(试行)》。

  地表水质量评价分为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和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两类,其中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为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838-2002)1中除水温、粪大肠菌群和总氮以外的21项指标,包括pH值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氨氮、总磷、五日生化需氧量、化学需氧量、石油类、挥发酚、汞、铜、锌、铅、镉、铬(六价)、砷、硒、氟化物、氰化物、硫化物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。营养状态评价指标包括叶绿素a、总磷、总氮、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等5项。

 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包括温度、pH、溶解氧、电导、浊度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九个参数,部分断面有叶绿素a等特征参数;手工监测则包括评价、考核、排名等所需的全面参数。

  此次文件要求,在实际数据统计中,如果有pH值、溶解氧、高锰酸盐指数、氨氮、总磷、总氮自动数据,则优先采用自动数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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