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部公布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(第一批)》 共10类物质

作者:Admin 日期:2020-03-17 点击:1711
一键分享

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了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(第一批)》。与征求意见稿相比(环境部征求《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(第一批)》名单),最终名单增加了甲醛,一共10类。这10类物质是二氯甲烷、三氯甲烷、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、甲醛、镉及镉化合物、汞及汞化合物、六价铬化合物、铅及铅化合物、砷及砷化合物。

据了解,此目录的制定,主要为实行风险管理。对于排放名录中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,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,评估环境风险,排查环境安全隐患,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,采取有效措施方法环境风险。

早在今年初,生态环境部就公布了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(2018)》,其中共包含11类物质,分别是二氯甲烷、甲醛、三氯甲烷、三氯乙烯、四氯乙烯、乙醛、镉及其化合物、铬及其化合物、汞及其化合物、铅及其化合物、砷及其化合物。与水质相比,增加了乙醛。

上一条: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统计技术规定(试行)》

下一条:地表水检测移动实验室仪器配置及监测项目一览